10月29日,我校法▲学分院、中国(新疆)与周边国家合作发∏展研究中心、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、哈萨克斯坦国别研究中心联ㄨ合邀请南京▓师范大学颜林副教授在我校1号行政楼学术报告厅作♂了题为《涉外民商事案件裁判中适用条约的事实及法律基础》的专题讲座,讲座当然了由法学分院副院长汪存华主持,法学分院及部分学校教师共10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。
报告会上,颜林副教授←从三个方面阐明了主题。一是当前司法实践对▽条约适用之事实基础和法那一丝诡笑是什么含义律基础的判定№:争议案两人件是否具有“涉外因素”,适用的条约是否为私法性条约,是否应以条约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对手一致为前提;二是产生条约适用分歧的原因:我国宪法缺少条约适用的制度性规定,现有部门立果真还是一艇军舰法中对条约适用的规定存在缺陷;三是完善条约在我国涉外民商▲事裁判中的适用:应在宪法中确定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,应完善关于条约适用的部门力气都没有了立法,积极发挥最高人民手下说道法院的司法权威。
颜林副教授在讲解的过程中不仅论证严谨,而且◆结合一个个法律案件,深入浅出的阐明了主题,也给在场的师生带来了√许多启发。
最后,法学分院副院长汪存华作了总结【,感谢颜林副▃教授给在场的师生带来的∞一场思想盛宴,讲座现场掌声不断。
(中国(新疆)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研究中心 李慧 供稿)

